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全省盐业监管体制改革职能移交工作的通知》以及市、区有关盐业监管体制改革职能移交工作的要求,2017年12月28日,区盐政市场稽查所与区工信局、区食药工质局在区政府办的组织下,顺利完成我区盐业监管体制改革职能移交工作。

在此次盐业监管体制改革职能移交工作中,一是区委编办为区工信局和区食药工质局分别新增行政编制1名和2名。区工信局和区食药工质局设立专门的工作机构(股室),分别开展各自范围内的工作。二是将原区盐政市场稽查所承担的盐业行业管理职能移交到区工信局,将原区盐政市场稽查所承担的食盐质量安全管理与监督职能移交到区食药工质局。三是原区盐政市场稽查所执法人员分流安置及原区盐政市场稽查所的财、物移交情况,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省人社厅等相关文件执行。

(安州区工信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