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经信技创〔2017〕522号


  
各县市区(园区)工信部门,有关企业:

  为确保省、市人才发展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发挥最大效益,依据《绵阳市人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绵委办发〔2013〕52号)和《绵阳市发展科技型中小企业“涌泉计划”实施方案(试行)》(绵府办函〔2013〕235号)相关规定,拟对2016年科技型中小企业“涌泉奋进团队” (含经信口渠道报送军民融合专项重大团队)首批拨付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中期考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2016年科技型中小企业“涌泉奋进团队” (含经信口渠道报送军民融合专项重大团队)(名单附后)

  二、考核内容:协议执行期间团队建设情况、主要研发项目使用情况、资助资金使用情况

  三、考核方式:考核采取团队自评和现场考察相结合的方式。

  (一)团队自评(2017年10月27日前)。团队及依托单位根据考核内容,编写自查报告并收集整理有关证明资料,报市经信委技术创新科。

  (二)现场考察(2017年11月1日—11月20日)。由市经信委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实地考察。考核小组通过审查资料、听取汇报和质询等方式,对团队建设情况和协议书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并形成综合考核意见。

  四、相关要求

  (一)各县市区(园区)工信部门负责通知辖区内企业。

  (二)被考核对象要高度重视考核工作,做好中期自评,真实准确汇报相关情况,按时报送材料电子档、纸质档各1份。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陶怡佳 联系电话:2223626

  邮箱:37236523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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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10月10日

附件:
1.2016年“涌泉奋进团队”(含经信口渠道报送军民融合专项重大团队)名单
2.2016年“涌泉奋进团队”(军民融合专项重大团队)中期考核自查报告(模板)